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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病情未愈被通知返岗 按时报到却收到解雇通知

文章作者:工务园|发布日期:6年前|所属分类:行业头条|阅读人数:2006

南方工报讯(全媒体记者 周礼雄)春节将至,对于在外务工的人来说,意味着回家团聚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本是该高兴的时刻,但在深圳打工的周高群却高兴不起来。2018年12月31日,记者见到周高群时,她正躺在深圳福永一家医院接受治疗。而此前,她已接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女工患“创伤性关节炎”申请工伤被驳

2011年1月,周高群入职深圳吉田拉链公司。2017年9月,周高群因患病不能正常行走开始请病假进行治疗,并先后辗转多家医院诊断和住院治疗。2018年7月,深圳市中西医结合风湿病学会主任委员黄胜光医生针对周高群病情组织了专家会诊,得出的初步结论是“创伤性关节炎”。

经过治疗,周高群双侧甲状腺乳头状癌已经得到控制,但目前行走仍需借助拐杖,“医生说我的关节劳损严重相当于六七十岁老人的关节。”,为此,医生建议她“静养”。

周高群的工作需要站着操作,有时候一站就是十一个小时。在治疗期间,周高群曾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请职业病认定。2018年9月,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出具说明,指出周高群所患的关节炎、腰间盘突出症、创伤性关节炎、甲状腺恶性肿瘤均不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不属于法定职业病范畴。因此周高群的伤情不能认定为工伤,也无法享有工伤待遇。

医疗期满后病情未愈被通知返岗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二)规定和第四条规定,实际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医疗期为九个月,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针对周高群的病情及治疗情况,吉田拉链公司批准其医疗期及病假至2018年12月。

2018年11月6日,周高群接到公司《医疗期通知书》,要求她于2018年12月6日回公司报到返岗,“如逾期仍没有复岗,将视为你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将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经过协商,在得到公司代表“将安排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工作岗位”的口头承诺后,周高群表示愿意复岗。

返岗报到却收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2018年12月6日早上,周高群依照公司复工通知要求回公司复工。却接到了公司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理由是“2018年12月6日早晨,你到公司报到,但你仍然无法正常行走,需要借助轮椅和拐杖,在此情况下是无法在车间进行工作的。目前,公司只能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将支付其应付工资、经济补偿金、一个月代通知金、医疗补助费合计7万余元。

周高群不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她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自己依照接到公司返岗通知后按时回公司复工,在尚未回到生产车间和工作岗位,也未安排其他工作岗位的前提下,无法接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

记者就此事致电吉田拉链公司工会,其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工会已知悉周高群的遭遇,也曾为其组织慰问、募捐,但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在“依法处理此事”。

周高群与吉田拉链公司协商无果,遂提请劳动仲裁。据悉,劳动仲裁委将于1月23日开庭审理。

单亲妈妈希望靠劳动养活自己和家庭

周高群来自贵州,很早就来到深圳打工,是位单亲妈妈,两个孩子一个上小学,一个上初中,在老家由其七十多岁的父母照顾。“以我现在的身体状况,若被解雇,也没信心能找到新工作,没工作我连自己都养活不了,我爸妈、两个孩子怎么办?”这是周高群不敢想象的。

周高群近一年的住院治疗花费18万余元,医保和二次医保基本涵盖了这些开支,让周高群免于欠债,但失去工作意味着社保断交,这也是让她担忧的地方。“我这个病是需要长期治疗的,如果没有工作又没有医保,我不知道能怎么办。”

虽然吉田拉链公司回复她“没有能适应周高群身体状况的岗位”,但周高群表示,公司孕妇可以坐着操作,只要像孕妇那样坐着操作,她可以完成工作。“我在公司一直勤勤恳恳,没有犯过任何错。我只想用我的劳动养活自己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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