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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小微企业→关于房租、税费的利好消息!

文章作者:工务园|发布日期:5年前|所属分类:行业头条|阅读人数:1530

我国流通业的经营主体超过8000万个,涉及就业人员超过2亿人。疫情之下,流通企业受到较大冲击,其中将近6000万小店的经营面临困难。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8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恢复商品流通和商业秩序工作情况,明确了对流通业中经营主体的最新扶持政策,一起来看看!

1、财税政策


1、对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3月-5月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到1%,对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疫情期间对生活服务业免征增值税,将住宿餐饮业2020年发生亏损最长的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4、加大职业培训的补贴力度,延长纳税申报期限,推行非接触的网上办税。

2、社保政策


1、对湖北企业,免征2月至6月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2、对湖北以外的中小微企业免征2月至6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2月至4月的三项社会保险费。

3、允许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社保,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部分实行阶段性的减半征收,为灵活就业者提供就业和社保的线上服务。

3、金融政策


1、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专项再贷款,中央财政提供贴息的支持;

2、对因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企业予以展期或续贷;引导银行降低贷款利率、减免服务费用、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低息贷款,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

4、降低成本


1、2月至6月一般的工商业电价降低5%,提前执行淡季的天然气价格;

2、减免国有物业租金,鼓励地方对让利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私有用房业主、平台企业给予补贴;

3、全国收费公路疫情期间免收通行费,允许困难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

4、下一步: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推动地方支持物业平台与商户共克时艰,降低企业的租金成本。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建设快递收发站、标准化菜市场、连锁便利店、停车场等便民设施,补足社区消费短板。

5、延期纳税


1、 受疫情影响到期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者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及时向税务部门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可补办有关手续、办理申报。对于这种情况,税务部门依法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2、3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依法延长至3月23日,到期后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相关省税务局还可以依法再适当延长纳税申报期限。

3、对确有特殊困难的企业,通过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以及社保费缓缴等方式,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文章来源:综合中国政府网、央视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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